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孙景坤,在革命战争年代,冲锋陷阵、屡立战功;在和平建设时期,深藏功名、扎根乡村。他把一生都投入到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事业中,用敬业奉献引领了时代的道德风尚。
1924年10月生,194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庄河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山城村原第一生产队队长。他先后经历四平战役、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和解放长沙、解放海南岛等战役,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1955年,孙景坤复员,他放弃留在城里工作的机会,毅然选择回乡务农。作为生产队长的孙景坤带领村民大力发展粮菜生产,加强山城村建设,用几年时间栽下13万棵松树和板栗树。洪水侵蚀农田,他带领村民建起简易大坝,挡水造田,还改造耕地100多亩,增加了集体收入。改革开放以后,他组织乡亲们成立共同致富小组、扶贫致富小组,还把自己分到的40亩地无偿分给从外省迁来的贫困户。他把好耕地让给乡亲们,把好房子让给贫困户,把招考机会让给其他人。在他心里,群众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即便是后来不再担任村干部,孙景坤仍然深受村民敬重。
坚守初心的人,注定会被时代铭记。2020年9月26日,孙景坤被授予“辽宁好人·时代楷模”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4日,孙景坤被授予全国“时代楷模”荣誉称号。2021年6月29日,孙景坤被授予“七一勋章”;2021年11月5日,孙景坤当选全国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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