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文明办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省精神文明办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推动全域文明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开展城乡共创推动全域文明活动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推动全民参与、共创共享,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协同推进机制,凝聚起推动全域文明的磅礴力量。加大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力度,不断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产品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辽宁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融合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向农村地区延伸,抓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深化移风易俗,集结城市优质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红利,共享文明创建成果。至2026年,全省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实现全覆盖,省级文明城市(区)实现全覆盖,力争更多村镇、城市相继进入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活动内容
1、共学科学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城乡群众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村史室、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阵地,推动城乡群众共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扶志和扶智力度,加强基层理论宣讲、传授科学文化、培训职业技能,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全面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共享先进文化。大力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美好需求。注重把公共文化资源及服务重点向基层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供给。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帮助文明实践场所健全完善文体活动设施,组织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各类文体活动,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倡导文明上网,培育网络文明,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让城乡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3、共树时代新风。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发挥好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指导城乡基层切实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抵御和防范邪教、迷信活动以及境外势力借助宗教对乡村(社区)的渗透。破除天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铺张消费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精神、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态环保理念,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树立向上向善文明新风尚。
4、共推基层治理。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乡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搞好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使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坚守法律及道德底线。组织志愿者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关爱“一老一幼”等志愿服务,构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助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5、共促文明创建。坚持创建为民惠民,推动城乡共创活动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良性互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取得新成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模式,建立城乡居民评价反馈机制,引导城乡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推动服务项目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在参与实践中培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社会文明程度极大提高。
四、活动方式
1、坚持城乡结对共创。各地要统筹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文明单位,以及属地高校等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结对的方式参与共创活动。省文明委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城乡共创活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组织协调省直机关、省属企业向承担帮扶任务或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的乡村,建立共创结对关系,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参与共创的单位和乡村党组织共同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相互分享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信息、交流工作经验,联合开展代培代训、观摩交流等文明实践活动,提升农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2、发挥教育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村史室、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平台和载体作用,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各类设施阵地对干部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丰富文化生活。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农业遗迹、红色遗址、文物古迹、民族村寨等,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融通网络资源,注重数智赋能,实现文明实践各类平台信息联通、线上线下智能互动,强化对基层群众教育熏陶,增强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
3、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各地有针对性组织文化、科技、卫生等专业领域单位与该领域相对薄弱的乡村加强协作,通过“三下乡”等活动载体,在相应领域加强指导、共享资源、深入交流。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高校和结对乡村联合举办书画摄影展览、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各地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等要与结对乡村的村史馆建设、学校少年宫建设等加强联动、相互支持,丰富展陈内容、深化思想内涵、提升教育功能。
4、运用先进典型引领。各地要协调涌现出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重大典型的部门和单位与乡村结对共创,弘扬光荣传统,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发动基层群众推选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辽宁好人、岗位学雷锋标兵等先进典型人物,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习楷模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善行义举榜”、“好人榜”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典型事迹,使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激发人们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增强争做先进的效仿意愿。
5、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校要发动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志愿服务队积极赴结对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排忧解难。协调组织各类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为重点,在乡村广泛开展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身指导、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基层群众送温暖、送爱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乡共创推动全域文明活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共创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城乡基层的扶持支持,推动惠民项目与群众需求相匹配,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乡共创活动,推动共创活动常态化,把活动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丰富内容、拓展渠道、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活动整体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久久为功、务求实效。
3、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以点带面巩固工作成果。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城乡共创推动全域文明的浓厚氛围。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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