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塔峪村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塔峪村位于高台子街道最北端,共有245户,村民844人,区域面积12.8平方公里。塔峪村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紧抓乡村文化振兴这一关键环节,锚定乡村全面振兴的总目标,坚持文明实践、文化传承、移风易俗、文化惠民多措并举,培育新时代文明新风,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曾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辽宁省文明村镇”“辽宁省美丽乡村”等荣誉称号。
塔峪村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党建活动室等阵地,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管理网格5个,配套建立网格说事微信群,畅通线上议事渠道,村民们积极建言献策,参与乡村治理。同时,打造线下“群众说事室”1个,常态化了解民意、化解民难,近半年,共收集群众说事事项20余件,办结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助力文明村镇建设工作。
近年来,塔峪村利用温室种植赤松茸和平菇20余亩,每亩产量达6000斤,产值近3万元,实现了年利润2万余元,成功带动了村民致富。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村民在地里试种成功,并积极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不仅得到村民的一致赞扬,还助力塔峪村的经济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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